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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呀哈比比,土鲁番狼灭
高丽街最红火的一家“羊肉馆”
中。
林十三吆喝跑堂伙计:“五斤瓦盆黑狗肉,两斤花雕酒。
再来五个炊饼。”
林十三不吃狗肉。
但有孙越这个胖饕在,五斤狗肉绝对剩不下。
不多时,跑堂伙计端上了热气腾腾、酥烂多汁的瓦盆狗肉。
孙越兴奋的搓了搓手,拿起了筷子。
林十三却打了他手一下:“你师公还没吃呢。
哪有你个徒孙先动筷子的理?”
孙越尴尬一笑:“嘿嘿,师公,您老先请。”
张伯夹起一块狗肉,细细咀嚼,又“呲溜”
将一杯花雕酒咽下肚:“嗯,胖徒孙,你也吃吧。”
孙越涎笑:“嘿嘿,师公,那我就不客气啦。
嗖溜,真烫,真香啊。”
林十三拿起一个炊饼,咬了一口:“师父,可否给我讲讲丐帮黄胡子的来路?”
张伯微微摇头:“走江湖的,最忌讳背后嚼舌根,乱说别人的来路。
他只要帮得上你便可,何苦计较人家来路?”
林十三半开玩笑的说:“那师父您的来路呢?”
张伯瞪了林十三一眼:“我的来路?还用问嘛?京城青楼妓馆中的天字第一号大茶壶;皮条胡同拉皮条第一高手。”
林十三笑道:“我不信。
我总觉得师父您颇有背景。
黄胡子连我这个锦衣卫小旗都不屑一顾,为何如此看重您的人情?”
张伯胡吹六哨:“男人最重要的是根。
根坏了,就失去了男人的尊严。”
“我给他拉了个皮条,找了个专治隐疾的四十多岁老红灯笼,治好了他的隐疾。
这人情比天还高,比地还辽阔。”
孙越吧唧了几下嘴:“师公,我也有隐疾,您老也给我找那个红灯笼治上一治?我倒要看看她有多大的神通。”
张伯挖苦孙越:“就你这三百多斤胖肉,虚得跟狗一般。
我怕她给你治出马上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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