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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炮灰部队上(第2页)

康斯在这3年里没有学到什么知识,也没有时间去学知识。

这场边界的战争经历了3年还没有打完,但却消耗了无数步兵的生命。

今天攻击敌人,明天则防守敌人的攻击。

3年来都是重复着这样的战斗,双方牺牲的士兵都是廉价的轻步兵,那些主力部队则好好的呆在后方。

这也算是战争吧,但却是没有目的的战争。

敌方的长枪兵出动了,无数明晃晃的枪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。

康斯吸了口气,握紧了手里那把,卖到武器店只值几枚铜币的长剑。

他虽然认为自己的生命很贱,随时可以死去。

但人的本能是会爱惜生命的,所以他这3年来,其他东西没学到,杀人的技术却学会了。

敌人嗷嗷叫着的冲上来,可以看清那些敌人狰狞的脸孔,他们都紧握着长枪瞄准敌人的胸口,恨不能把敌人穿个透心凉。

康斯没有时间理会自己是不是恨对方,在战场上完全没有什么仇恨的,目的只有一个,消灭敌人。

他身子一晃,一柄长枪擦身而过,落空了。

在那名敌人还一脸可惜的时候,康斯的剑削断了他的脖子。

敌人刚倒下去,接着马上有一柄长枪狠狠的往他的肚子刺来,那是后面的长枪兵。

战场上,大家都只注意自己前面和身旁有没有敌人,根本不会去理会四周的环境,特别是在冲锋的时候。

康斯又是侧身一闪,险险的躲过这么一击,没有理会被划破的衣服,顺手把剑刺入那人的脖子。

看也不看对方,抽出剑,又迎上了面前的一名敌兵。

3年一千多的日子,三分二的日子就是这样度过的。

杀人,被杀,双方战士的生活就只有这两样,可以说脑里充满了刺激、恐怖、麻木、厌倦的这些感觉。

康斯已经杀了8个敌人了,自己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枪,那原本是要刺往自己喉咙的,危急中忙用带有木盾的手臂挡住了,幸好有木盾挡了一些冲力,如果不是的话,手臂就不是被刺伤那么简单了。

当然被刺的同时也把剑刺入对方胸口。

一只手换8条人命真是太值得了。

这时敌方的退兵号响起了,康斯完全没有惊讶,因为自己这方的主力出动了。

那些长枪兵马上退回边界了。

康斯没有去追杀,3年来都是这样的,打一阵子,一方的主力出动后,另一方就马上退回去。

然后那好像胜利的一方,在不久之后就开始入侵敌人的边界,再在敌人的主力出动后,开始退回来。

就是如此重复着。

康斯抬头看了看蔚蓝天空上,飘浮着的白云。

叹了口气,绷紧的神经松了下来。

从有记忆以来,他就喜欢上看天空,看那蔚蓝的颜色,看那变幻莫测的云朵,看漆黑莫名的夜空,看那洁白浩然的明月,看那无以计数的星星。

虽然不知为了什么,但是看到那无边无际的天空,心情就十分舒适、安详。

康斯被战场上响起胜利的欢呼声惊醒,他低下头没有欢呼,只是扔掉那把已经有了裂痕的长剑,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完好的剑,佩在身上回营地了。

他没有去捡敌方的兵器,虽然军中是以获得敌方的兵器多寡来决定个人的功绩。

不管你是如何弄来的。

但他跟本不会去在意这些事的。

在所有幸存的人都俯身去捡武器的时候,只有康斯一人昂首走着,显得格格不入。

但那些人没有理会,拼命的捡着武器,因为那代表自己赏银多不多,能不能成为装甲步兵的关键。

装甲兵跟轻步兵相比,不但配备了重型的装甲,锋利的武器,而且待遇更是天差地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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